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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
学校介绍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预约报名 热门专业

按照省教育厅《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改革试点方案》,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某方面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招生对象为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要求: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


2.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以填报我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剂意向,我校全部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日17时。


四、考核办法


我校普通类专业采用“职业综合素质评价”组织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21日上午10:00-12:00,地点在主教学楼(青年中路89号),报到时间为3月20日下午2:00-5:00、3月21日上午8:00-10:00,地点在主教学楼大厅,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1日上午10:00-12:00,报到时间为4月10日下午2:00-5:00、4月11日上午8:00-10:00,地点不变。艺术类专业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及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等进行录取,学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考核分值: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各科合格为10分,满分100分。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五、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艺术类专业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2、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全部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3、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月9日至11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端口报名


3月21日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到我校参加校测


4月5日


公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的拟录取名单


4月11日


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到我校参加校测


4月20日


公布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拟录取名单


七、学历证书


高职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学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八、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注:报考空中乘务的考生除满足2021年提前招生录取的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女性162cm-173cm,男性173cm-184cm;3.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4.色觉、嗅觉正常;5.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7.无精神病史,心理正常,无慢性疾病史,没有做过重大外科手术,肝功能正常;8.无口腔异味,脚部无明显内外八字。9.我校对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在新生报到后将进行统一面试,对照条件差距较大的学生将动员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九、收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公办专科学校最新标准进行收费。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文科4700元,工科53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元。住宿费:1000-1250元/年。


空中乘务专业为我校与“上海廉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项目,除学校正常收取学费5300元/学年外,由企业另收取企业培养费20000元,该费用分三次收取,第一学年收取7000元,第二学年收取7000元,第三学年收取6000元;专业服装费2000元,新生到校报到后将由专业公司量身定制制服,含秋装、夏装、冬装等。


十、监督机制


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我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相关事宜


1、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6月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zsw.ntvu.edu.cn/),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


十二、本章程由南通职业大学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南通大饭店东,南通市公安局西)


邮政编码:226007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招办咨询电话:0513—81050716、81050718


咨询QQ:1453339302      传真:0513—81050717


学校网址:http://www.ntv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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